为进一步促进汽车销售行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42家汽车销售单位使用的合同文本,以合同文本中是否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为重点开展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汽车销售单位在制定、使用合同文本中,部分格式条款中存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申请人承担”“乙方要求甲方送车到指定地点,一切费用与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车辆价格上涨,双方按新价格履行”等限制或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负担的情形,以及“解释权归销售方所有”等扩大经营者权利的情形。目前,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对部分汽车销售单位涉嫌存在合同违法行为进一步开展调查,同时也引导汽车销售单位使用《重庆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不使用示范文本的汽车销售单位,指导修改不公平条款。
下一步,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将在汽车销售行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规范汽车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讯员 鉴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