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融媒讯(记者 邬姜)哪些东西属于档案?档案馆的档案什么时候向社会开放?兰台是什么?九龙坡区档案馆新馆长啥样?……这些疑问都可以在“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档案展找到答案,6月8日至10日,档案展将在区政府机关大院、巴国城广场展览。
本次展览由九龙坡区档案局、区档案馆主办,展览精选了部分馆藏精品档案和相关资料,九龙坡区档案馆新馆的“靓照”也首次亮相,极具知识性观赏性。
“此次展览展出的文献资料涵盖多个方面的内容,以简约的篇幅,较为全面展现了全区档案工作的现状和未来。”区档案局负责人介绍,希望这次展览能普及档案知识,传播档案文化,增强档案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档案工作。
本次展览分为档案之重、档案之法、档案之责、档案之品、档案小知识几部分,在展览中,不仅展示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的重要批示:“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还讲述了陈为人、韩慧英夫妻用生命守护“中央文库”的故事;在“档案之品”单元,罗列了我区档案中的两件珍宝——罗广斌档案、山城升起第一面红旗档案,让人一下子想起彪炳史册的红岩精神。
从展览上还透露出一个重大利好,去年底今年初,坐落于九龙美术半岛的区档案馆(与区图书馆联建)新馆已启动建设,计划2024年底投入使用。建成后,将成为集综合性、智能性、开放性于一体的现代化档案馆。
据了解,此次展览为巡回展览,在8日在第一站区政府机关大院结束后,9日至10日在巴国城广场进行展览。
新闻多一点》
档案小知识
哪些东西属于档案?
新修订《档案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馆的档案什么时候向社会开放?
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兰台
最早为战国时期楚国的台名,其上建有宫殿。汉朝时,宫内建有藏书的石室,作为中央档案典籍库,称为兰台,收藏帝诏令、臣僚章奏、国家重要律令、地图和郡县计簿等。兰台由御史中丞管辖,置兰台令史,史官在此修史。后人从此引申,宫廷内的典籍收藏府库、御史台和史官,都曾被称为兰台如今“兰台”一词泛指档案保管机构和档案工作,档案工作者也被称为“兰台人”,档案领域有杂志《兰台世界》等。
记者邬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