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本案采取网上开庭模式进行庭审,现在开庭……”近日,在主审法官秦菘的主持下,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
记者从现场拍摄的视频中看到,在主审法官、书记员身着法袍,戴着口罩,面前竖着的一块电子大屏中,双方当事人也出现在屏幕上。开庭过程规范有序,双方意见表述清晰明确,丝毫未受空间距离影响,系统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记录下了整个庭审过程。
在听取了原告孔某某、被告杨某、重庆某交通公司、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相关当事人充分发表的诉辩意见后,秦菘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最终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成为区法院通过远程审判系统当庭调解的首个案件。
根据调解结果,被告某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孔某某各项损失11万元,被告重庆某交通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7784.34元。调解协议经法院当庭确认后生效。
庭审后,区法院院立即向双方邮件送达调解文书结案。
孔某某表示:“疫情防控期间,没想到案件能够如期开庭。这种开庭方式很特别,效果和现场庭审一样,这样既保护我们当事人的安全,也减轻了我们的心理负担。”
据介绍,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诉讼权利,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区法院大力推广使用互联网庭审平台,通过该平台,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只需通过手机即可完成开庭,审判变得更加快捷方便,今后区法院将努力实现互联网庭审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