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九 龙 坡 区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重 庆 市 九 龙 坡 区 新型冠状病毒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关于有奖举报境外来区返区人员疫情隐患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输入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疫情输入扩散,经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将境外来区返区人员有奖举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境外来区返区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并按照要求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即日起,对以下情况,广大市民可进行举报:
(一)从境外来区返区人员特别是从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认定)来区返区人员(主要指出国、出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下同),或近 14天有境外旅居史的来区返区人员,未向当地社区报告,未接受居家或集中定点医学观察的;
(二)刻意隐瞒、谎报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三)境外来区返区人员应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而故意逃脱或不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
(四)境外来区返区人员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的;
(五)其他涉及境外疫情输入防控隐患的。
二、举报方式
发现有举报内容的可以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68789508,15923292930。
三、举报奖励
(一)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如实举报,举报线索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信息。举报人须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核实。
(二)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未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街道社区或职能部门掌握情况内的,每条给予 2000 元奖励,由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兑现落实。
(三)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未提供联系方式的视为放弃奖励。
(四)对举报人员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四、其他事项
(一)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通告由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通告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执行,到疫情结束时自动终止。
重庆市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