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将基层作为河湖管护的主阵地,压实责任主体,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守护河湖举措,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挂牌成立区检察院驻区河长办联络办公室,由分管公安工作副区长担任河库总警长,设置河库警长15名,河湖生态检察官5名。
目前,区检察院与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签订《关于开展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志愿服务工作方法》,在轻微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中,实现“行刑合力+恢复性司法+惩防一体”的办案效果。启动“三长”首次跨区联动轮渡巡河行动,检查长江河道状况,宣传禁捕条例。进一步畅通河长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全面落实落细‘河长+警长+检察长’治河新模式,对涉河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桃花溪畔水清岸绿,市民在溪畔步道健身休闲。
建立“河长+企业”治理机制
率先聘用6名龙头企业一把手担任企业河长(西南铝、庆铃、格力、天泰、鑫源、和友碱胺),其中4家已成功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企业河长制”的设立强化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企业内部对于企业向河道排污的管理,真正实现从源头控制污染。
同时,这些企业河长也是民间河长,涉及领域广、参与范围大,他们在巡河发现问题时,通过及时上报河长办,可从根源上快捷地解决问题。全市率先启动工业企业尾水深度治理,跳磴河、金竹沟沿线7家企业直排尾水全部纳管或提标至地表水Ⅴ类及以上。2023年预计新聘用企业河长10名。而我区首次聘用6名企业家河长,也标志着我区企业从“旁观治水”向“责任治水”转变。
建立“河长+社会监督员”监督机制
聘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清漂员等担任社会监督员,目前累计聘用20余名河长制工作社会监督员。通过采取随机监督、集中监督等多种形式,对河库开展巡查监督,强化河库社会监管力量。
组建4支志愿者护水队伍常态化巡河,联合各自责任镇(街)的三级河长,全面抓好河流管理保护、“一河一策”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释放“机制+资金+人员+技术”等要素活动,奏响治水“大合唱”。
建立“河长+网格员”管理机制
施行河库网格化管理,全市率先建成跳磴河智慧水务系统,配套安装395套水环境监测智能设备,划分56名网格员巡护责任河段,引入第三方专业队伍开展雨污管网维修及水生植物养护。
实现跳磴河干支流全流域河道巡护数字化、智能化。实行“五定”管理(定员、定时、定点、定岗、定责),对重点污染源每日打卡、责任河段每周全覆盖巡查,解决全区河库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文字:邬姜
图片:曹鸣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