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进典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好人”推荐评选办法(试行)》(九龙坡委宣传〔2023〕7号)相关要求,区委宣传部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九龙好人”评选活动。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九龙好人”评选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5月24日—5月30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区委宣传部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宣传部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8788389;电子邮箱:937883342@qq.com)
2023年第一季度“九龙好人”
拟评选对象名单
周玲(中梁山街道)
张兰珍(区城市管理局)
陈帝泉(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谭熊(团区委)
胡伟(区教委)
胡晓(杨家坪街道)
黄万荣(区卫生健康委)
罗顺(区公安分局)
程鹏(西彭镇)
梁林强(区残联)
杨冬梅(区教委)
张林(杨家坪街道)
叶明(谢家湾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