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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黄金十条”

发布日期:2023-01-04 10:12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决策部署,推进我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提质发展,2022年12月30日,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


  政策出台背景




  为促进重庆市九龙坡区(以下简称“我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提质发展,探索、实践以数字经济发展推动产业高质量变革的路径,制定《若干政策》。




  政策扶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在九龙坡区内(不含重庆高新区直管园)的数字经济企业,范围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5大类。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为分类中的01-04大类。


  具体扶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引进行业领军企业


  对新引进和本地新注册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二)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1.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中国互联网100强”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制造业企业剥离成立软件企业。制造业企业将信息技术服务部门剥离成立独立法人数字经济企业,且新公司自“升规入统”上报统计数据起连续3年实现营收增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载体集群发展


  入驻“四上”数字经济企业达20家,且入驻率、本地注册率达80%以上的产业载体,给予载体运营机构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支持算力中心建设。使用经有关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的区内大型算力中心提供的存储、算力服务且单年度支付年服务费在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含)以上的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


  2.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对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在我区新投资建设国家或市级有关管理部门认定的工业互联网行业二级节点,接入规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




  (五)支持数字技术创新


  1.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企业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较上年度增长10%的,根据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强度,按研发实际投入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2.鼓励企业参与数字经济标准制定。对主导或参与制定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在标准公布后给予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六)支持数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鼓励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面向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互联网信息安全、北斗导航、量子科学、6G通信等数字产业前沿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七)支持关键数字技术平台建设


  1.支持软件开源平台建设。使用经有关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定的区内开源代码托管平台、源代码安全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2.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或新落户我区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鼓励平台经济发展


  支持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聚焦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金融科技、医疗健康、数字文旅等领域,搭建生产服务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其他网络平台,全区每两年遴选不超过5个建设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示范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补助。




  (九)支持重点示范应用场景


  1.支持5G融合创新。支持5G在工业互联网、超高清视频、智能网联车、智慧城市以及数字政府等场景应用,全区每两年遴选不超过10个带动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显著的特色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补助。


  2.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在我区生产且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能交通等方向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标杆性、示范性智能硬件产品,全区每两年遴选不超过10个,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补助。


  3.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成果转化。支持科技成果对接产业需求,构建以产业化为导向的技术研发体系,对区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及其他创新主体围绕操作系统、视觉系统、车载雷达以及人机交互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关键领域进行成果转化,且产品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补助;对技术水平高、市场推广好的成果转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十)加强数字经济领域金融支持


  1.支持风投创投投资。设立九龙坡区数字经济发展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区设立数字经济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政府引导基金建立互认互信战略合作机制,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跟投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


  2.鼓励投资基金募资。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且投资方向为数字经济企业,基金实缴规模达2亿元—20亿元的,给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募资奖励。对于实缴规模达30亿元及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3.加强金融人才支持。对注册于我区且投资我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社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如何申报政策资金




  由区大数据发展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拟制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出台后,由镇街、园区传达至属地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时间前将申报印证资料报送至所在镇街或园区。(记者 廖婉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