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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类药品”销售取消实名登记 进店不再扫场所码

发布日期:2022-12-09 09:20


九龙融媒讯(记者 江秋悦)近日,记者从重庆市药监局获悉,全市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同时,重庆市零售药店不再需要查验进店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和扫场所码。

为方便市民买药,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帮助辖区零售药店应开尽开,引导具备24小时营业条件的零售药店、自动售药机等全天候营业,目前我区90%以上的药店已恢复营业。同时,指导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常规药品采购、储备,督促零售药店强化药品质量管理、规范采购渠道、加强药学服务,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区市场监管局将运用药品安全非现场监管模式、数字药监智慧监管预警系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药、违规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

此外,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我区有部分居民出现囤药的现象,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民可以适当储备一些日常用药,目前药店供应充足,没必要大规模囤药:“家里常备的感冒药如果短缺了,可以适当补一点,但如果买很多,以后用不到,反而会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