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在发现一被执行人下落后,迅速出动,仅用了2天时间促成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执行案件为周某申请执行黄某、谭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达200万元。此前,由于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且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5月某日,周某发现谭某被羁押于某区拘留所,向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区法院核实情况属实后立即恢复执行,并于第二天上午将谭某从某区拘留所拘传至法院。
到法院后,谭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了保护当事人权益,案件承办人积极与谭某沟通,帮他分析利害关系,告知其拒绝还款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争取他主动履行义务,同时通知其亲属到院,配合法院一起做思想工作。
经过案件承办人耐心的释法析理,谭某最终同意还款,并当场支付现金3万元,剩余金额在24个月内逐月还清。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根据周某申请,法院终结执行结案。
文字:冉冉
图片:区法院
小编:王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