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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七不三要”

发布日期:2022-08-12 15:56


一、“七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堤坝)、堰塘、水井、主干渠、溪沟边玩耍;

7.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三要”

1.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

2.要到有防护措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

3.要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立即呼叫,寻求成人帮助或报警。

九龙坡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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