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堤坝)、堰塘、水井、主干渠、溪沟边玩耍;
7.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三要”
1.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
2.要到有防护措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
3.要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立即呼叫,寻求成人帮助或报警。
九龙坡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