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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即 这些事项需要关注

发布日期:2022-05-27 11:00

关于疫情防控:考生应申领“两码”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及我市2022年普通高考组考防疫工作相关要求,5月19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考疫情防控须知》。

所有考生均应申领“渝康码”和国家大数据行程卡,并随时关注“两码”状态。所有考生须从5月24日起,每天自行测量、记录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如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其他阳性感染者、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接触史,应立即向学校和区县招考机构报告,不得谎报、瞒报。

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一证明两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行程码绿码),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庆市内检测,电子或纸质均可,以采样时间计算)。以下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间隔须24小时以上):考前14天内外地返渝的考生;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健康异常情况的考生。

关于考试科目:重庆实行“3+1+2”模式

《重庆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指出,我市统一高考实行“3+1+2”模式,即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下同)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6科中选择的3科。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物理、历史为首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1科报考;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为再选科目,考生只能且必须选择其中2科报考。

关于考试时间:6月7日-9日

今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9日,其中6月7日9:00-11:30进行语文考试,15:00-17:00数学考试;6月8日9:00-10:15为物理/历史考试,15:00-17:00外语(含听力)考试;6月9日8:30-9:45化学考试,11:00-

12:15地理考试;14:30-15:45思想政治考试,17:00-18:15生物学考试。

关于成绩构成:全国统一考+选择考成绩组成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科成绩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1科、再选科目2科成绩组成,总分满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450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每科原始分值满分均为100分,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每科满分仍为100分)计入总成绩,总分满分300分。

关于志愿填报:普通类志愿填报设4个批次

《实施办法》明确,考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设置上,我市统一高考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类别分别设置批次,各批次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或院校顺序志愿。

专业平行志愿以“1个专业(类)+1个学校”为1个志愿;院校顺序志愿以“1个学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具体来说,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关于投档录取:平行志愿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我市2022年统一高考录取安排在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录取投档的方式上,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院校顺序志愿批次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调档比例进行投档,高校录取时退出差额或计划不满额的,依志愿顺序按照排序位次补投符合要求的考生。

投档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按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即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批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院校顺序志愿批次,对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志愿顺序全部投档。

体育类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

关于照顾政策:加分投档分数不累加

《实施办法》还明确了我市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一高考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确只用于市属院校投档时使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取消此加分项目。取消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3年普通高考开始,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10分)投档。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记者 廖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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