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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 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服务费

发布日期:2021-12-07 10:39

 来源:重庆日报全媒体

重庆日报全媒体消息,12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获悉,《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下称:《标准》)已于日前公开,2022年1月1日起执行。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可获得公证费用减免。

《标准》中包含了17个公证服务项目,分为证明法律事实(11项)和证明文件文书(6项)。其中包括常见的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证明遗嘱等。

其他的公证服务项目如何定价?根据《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标准》以外的公证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应当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了公证服务减免的多种情况。例如,根据公证用途,对于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20%。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办理本目录中相关业务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

此外,《通知》特别提出,公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拆分项目、扩大范围、改变计费方式,不得通过循环证明、捆绑服务等方式增设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并加收费用。且公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1日前向发展改革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公证服务收费政策执行和公证服务收入、支出等相关情况。

重庆日报全媒体申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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