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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深化调解体系 调出和谐新“枫”景

发布日期:2022-09-21 11:37

“好了,事情翻篇了,大家还是好邻居。”近日,在石桥铺紫薇北苑小区,曾因装修而闹出纠纷的两家人握手言和。能继续保持好的邻里关系,他们发自内心地感谢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避免了两家人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这仅仅是区司法局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九龙坡区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整合各类优势资源,积极探索先进工作方法,盯牢“预防在先、发现在早、解决在小”目标,按照“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着力做到“排查全覆盖、管理细分类、研判早预警”,着力提升各级调解组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筑牢调解根基

“四定”为抓手 强化人民调解基础

今年4月,渝州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高原接到辖区居民荣先生求助,家中最近因遗产继承引发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这件纠纷总共有六位当事人,涉及一个家庭四代人,其中两位当事人还在北京,因疫情原因不能到重庆进行调解。”

▲渝州路街道人民调解员现场调解。

如此复杂的纠纷,没有让高原退缩,通过准备材料、请教法院专业人士、与当事人背对背调解等方式后。最终在今年6月底,高原在区法院的帮助下,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这一起纠纷进行调解,圆满解决了这一复杂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得到了六位当事人一致称赞。

“我们以‘四定’为抓手,持续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拓展调解渠道,丰富调解内涵,提升调解成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所谓的“四定”即:定人员,把队伍建起来,目前全区13个镇街以及156个村(社区)均有专职调解员坐镇调解;定职责,让责任实起来,区司法局通过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定机制,让效率高起来,司法局优化梳理调解流程,按照不同的矛盾程度,实行分级调处;定考评,让调解活起来,区司法局每季度定期开展人民调解案件评查,切实提升调解案件质量和调解水平。

铺就调解高速路

三调对接 组建高速调解渠道

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在治理社会矛盾中创造了“枫桥经验”,其最鲜明的特色就在于:尽最大可能在矛盾激化前就将它化解掉。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区司法局创新开展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的“三调对接”社会治理体系的探索实践,全力推动“枫桥经验”的九龙实践。

今年5月,区法院在一小时内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超1.55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据了解,被告重庆某投资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重庆某银行申请借款1.439亿元。合同履行中,被告重庆某投资公司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将该公司及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证据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及争议焦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在区法院立案庭和西彭法庭建立调委会,在警力20人以上的14个派出所全部建立‘驻所调解室’,在区信访办建立驻信访办调解室,这即是‘三调对接’机制。”

在“三调对接”机制建立后,其程序便捷、方式灵活、立场中立的独特制度优势,在九龙坡全区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社会治理新体系,在“枫桥经验”的九龙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发展,已成为当地社会稳定的“安全锁”。

探索调解特色

因地制宜 打造特色调解品牌

人民调解规范化、“三调对接”高效化,彻底打通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最后一公里”。除此以外,区司法局还鼓励基层单位因地制宜,打造拥有各地特色的矛盾调解品牌。

黄桷坪街道针对辖区矛盾调节手段单一、复发率高等问题,加之辖区内有大量心理工作者的契机,创新打造“小蕾花开”工作室,通过心理测试和心理宣泄等方式,帮助居民进行自我心理调节和心理健康指导,缓解平时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各种心理压力,以此来化解和预防各类矛盾纠纷。如今已形成了“小蕾花开+巡回调解”这一创新调解机制。

▲“老李说理”现场调解。 本组图片由区委政法委供图

石桥铺兰花社区的房屋大多修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九龙坡区有名的老旧小区。为此,社区立足治理实际,结合管理难点、痛点问题,建立“老李说理”调解室,负责人李寿明还专门学习房屋构造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为调解工作打下基础,通过不断学习与实践还摸索出了一套“五心五巧”矛盾调解工作法。调解室自成立以来,调解各类纠纷3757件,调解率达100%,协议履行率达100%,满意率达100%,成了居民心中的“免费法庭”。

除此以外,“清姐连心屋”“渝事好商量”这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亲民化调解平台成功的背后,都少不了区司法局的支持与帮助。

记者 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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