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又找到了新的供货商,相信不久网店就会重新走上正轨。”日前,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永接到网店店主赵军(化名)打来的电话。
15万元损失如数追回,一场“假潮鞋风波”渐渐平息,赵军终于松了一口气。
“你们卖的鞋怎么回事?平台鉴定了几次都是假货,我要举报!”2020年7月下旬,赵军的网店陆续收到买家的投诉和退货申请。随着投诉量的激增,赵军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一个月后,赵军就潮鞋的质量问题,联系该批货物的进货方工作人员吴鹏(化名)处理售后事宜。
“之前一直合作的很愉快,虽然也出过一些小问题,但他们处理都很到位。”赵军说,“这一次不管我怎么说,他都不肯露面,后来才得知吴鹏已经离职。”协商无果后,赵军选择报案。
2020年8月17日,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对此立案侦查。
经查,自2019年起,赵军就一直从吴鹏所在的潮牌店进货,期间供货联系人为吴鹏。随着炒鞋市场越来越热,潮鞋的销量紧俏,产品供不应求。2020年7月,吴鹏为了扩大自己的供货量,谋取高额利润,便私下联系了卖假鞋的李某(另案处理)进货。在收到赵军转账支付的15万元的货款后,吴鹏便将购进的180双假冒“潮鞋”发货给赵军,共计违法所得8万余元。经鉴定,该批潮鞋均为假货。
2021年2月28日,该案移送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张永审查后认为,“本案中,吴鹏明知对方销售的是假冒商标的鞋子,仍购进来批发给网店,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这批高仿鞋已经被全部收回并销毁,但是我们不能单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也要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在了解到吴鹏经济能力尚好且具有偿还能力后,张永在讯问过程中耐心释法说理,促使其主动退赔了赵军购置假鞋损失的15余万元货款,并主动向商标被侵权方某品牌公司赔礼道歉,取得其谅解。
2021年8月2日,经九龙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吴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021年12月,该案被市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