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图文快讯 > 正文

龙时评 | “双向维权”才能“维”出消费好环境

发布日期:2025-03-24 15:21


□ 特约评论员 石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经济工作时,把提振消费放在了首位。促进消费最重要的动力,是要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敢于消费。而良好的消费环境,则能够很好地激发消费者的消费热情。因此,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敢于消费的基础。

维权,是打造良好消费环境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九龙坡区把9个消费投诉工作平台整合起来,选拔食品安全监管、企业监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业务领域中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实行集中统一办公,施行首问首接首办,形成由“专业专人专门”机构处理消费投诉举报的“集成式”维权模式,就在打造良好消费环境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集成式”维权所建立的当天接件、当天受理、当天分派“三当”机制,以及抽查、回访、通报、约谈等6项工作制度,确保了及时、高效、稳妥处置消费投诉举报,也大大地提升了消费者投诉的满意度。

“集成式”维权,不仅为消费者维权,也为商家和企业维权。消费投诉举报中心通过协调,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等5个司法和执法部门,联合制定《九龙坡区市场监管领域处理恶意投诉举报暂行办法》,并成立全市首个处理恶意投诉举报协调工作组,对恶意投诉、损害经营主体权益的,依法进行惩治,维护商家的权益。

“集成式”维权模式实施的“双向维权”(既维护消费者权益,也维护经营主体的权益),维护出的是良好消费环境。

其实,消费环境也是一个地方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需要依法、有序、健康。既不能出现坑、蒙、骗消费者的行为,也不能有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信心的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权益都应得到保护。在维权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绝不能手软地加以惩治。但对破坏经营秩序、严重影响企业经营信心的,也不能忽视。2024年,九龙坡消费投诉举报中心收到的疑似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就达300余件,充分说明如果不对恶意破坏经营者信心的行为进行治理,促进消费的市场秩序、营商环境就会受到损害。

做好“双向维权”,才能维护出一个依法、有序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信心,以消费拉动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