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龙坡区人大预算工委负责人在“渝快政”上收到了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一条讯息:市财政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已联合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
“从我们提出建议,到市财政局高效办理出台新政策,仅仅用了9天!”该负责人激动地表示。
事情还得从2024年12月18日于我区召开的全市2025年计划报告、预算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中心城区片区会说起。
监督发现问题:
有些资金账上“睡觉”
九龙坡区人大在此次片区会前做了精心准备。在2024年开展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中,区人大发现,全市自然灾害救灾、公房重置两项专项资金沉淀较多,不利于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资金可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保管租赁装备物资、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八个方面。
然而区应急管理局在实际资金使用中,仅仅用于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市财政局2023年下达的30万元市级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竟然一分不动。
公房重置基金同样如此,该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于1999年,迄今20多年没有修订完善,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造成大量宝贵的财政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
建议高效落地:
9天跑出监督“加速度”
在那一场片区会上,九龙坡区人大结合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在会上作交流发言,提出了关于优化完善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公房重置资金管理的建议。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黄玉林随即提出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处室认真记录发言。
会议一结束,市财政局赓即与市应急管理局磋商,2024年12月27日,市财政局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明确了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抢险救灾、救助受灾群众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其他支出,为各区县“敞亮”使用专项资金提供了明确细致的依据保障。
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 郭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