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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一村民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 再次提醒市民:严守森林防火规定 切勿违规野外用火

发布日期:2024-09-11 13:44



九龙融媒讯 (记者 邬姜)近日,长寿区某镇村民在林区丢弃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肇事者现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目前,我区已发布禁火令,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禁止林区和林缘一切野外用火,而且也发布封山令,严禁非原住民进入封山区域。

九龙坡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严守森林防火规定,切勿违规野外用火。9月9日,重庆市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未来三天我市仍将持续晴热高温天气,大部地区日最高气温35℃~39℃,局地可达40℃,森林防火工作不可懈怠。为做好全市连晴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7月18日,九龙坡区发布《禁火令》,8月22日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及《封山令》,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全区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2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中梁山脉九龙坡区范围集中连片林区实行封山,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信号解除前,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再次提醒市民: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燃放烟花爆竹、玩火、放孔明灯等;烧香、点烛、烧纸钱等;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等农事用火活动;其它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同时,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以及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自觉履行森林防火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规划自然资源、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68782379)报告。提供的火灾破案线索或举报野外违规用火等危害林业安全行为,经查实后,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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