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图文快讯 > 正文

九龙坡“莎姐”未检团队10余年守护关爱“少年的你”

发布日期:2024-09-04 15:26


成立于2011年的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重庆市三八红旗集体”“重庆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检察机关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最高检、团中央纳入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团队中的检察官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这些成绩的背后,凝结着九龙坡检察机关“莎姐”未检团队十多年的努力。

为了给辖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帮教,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跟踪帮扶服务,帮助其重返社会,区检察院不断探索“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服务”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路径,成立了石坪桥街道建筑村未成年人社区观护帮教基地。

基地依托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团队入驻,构建“1名检察官+1名团干+1名社工+X”的专业帮教队伍,为涉案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扶帮教、被害人救助、严重不良行为预防与矫正等专业服务,体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的合力成效,协助涉案涉罪未成年人改善不良认知与行为习惯,助其顺利度过帮教期,重新回归社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初现成效。

创新观护机制 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

2020年3月,小刚(化名)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的双重缺失,才导致他误入歧途的。且考虑他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我们决定再拉他一把,最终适用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设置了六个月的考验期。”检察机关随后组建了“检察官+司法社工+嫌疑人母亲”的帮教团队,为其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

区检察院邀请妇女代表、家长代表和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石坪桥街道建筑村未成年人社区观护帮教基地。 记者 冉冉 摄

依托社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教团队从“家庭关系”和“社会支持系统”两个维度对小刚实施帮教:通过绘画涂鸦和沙盘游戏,帮助小刚疏散情绪;鼓励小刚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活动,实现认知的正向转变。

随后,小刚也因突出表现,被吸纳为社工见习生,并拥有了新的“朋友圈”,从“受助者”变成了一名“助人者”。帮教期结束后,小刚顺利融入社会,做起了小生意,未再犯罪,生活步入了正轨。

针对常住本区的涉罪未成年人,区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在监督考察期组建“1名检察官+1名老杨群工+1名司法社工+1名直系亲属”的帮教团队,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安排其接受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学习相关技能、参加公益劳动、培塑良好习惯等。

社工负责矫治帮教评估及调查,检察官负责犯罪预防矫治教育,老杨群工定期走访其家庭,了解帮教对象思想动态,和监护人做好日常的行为监督,未成年人本人作出改正缺点认真学习的承诺。

帮教团队结合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个性特征、犯罪原因、专业的心理测评报告等进行认真分析评估,从心理、认知、行为三个层面为其制定包括帮教对象存在问题、完成目标、具体措施、时间步骤、责任分工等内容的精准化帮教方案,同时将社工专业方法与艺术性表达治疗相结合,开展绘画涂鸦、南山徒步、长江骑行等主题活动,引导帮教对象感受情绪、感知生命,识别不良认知和不良行为模式,寻找新的视角看待人生,从而帮助其改善不良认知与行为习惯,顺利度过帮教期回归社会。

这些帮教对象中,有的与家庭和解,做了社工改变自己;有的考取重点大学被顺利录取;有的曾在北碚山火中化身“骑士”参与救火……三年多来,该基地累计服务453人次。

未保工作有效下沉基层 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此外,九龙坡区充分利用品牌效应,积极探索帮教、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新模式,进行多点布局,确保未保工作有效下沉基层,助力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检察官与法院执行庭法官到巴国城社区为当事人争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

成立于2015年的“老杨群工”,是九龙坡区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而不断探索创新建立起来的本土基层综合治理品牌。2022年5月,区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制定《“老杨群工”+“莎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制度》。通过品牌强强联合,“面线点”相结合创建“老杨群工”+“莎姐”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中实现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初中生小清(化名)父母离婚后,小清跟随父亲生活,父亲意外离世后又跟随奶奶生活,期间小清母亲再婚生子,与小清居住在同一小区,但对小清不管不顾,拒不履行监护职责。

“老杨群工”综治干部、基层社工、社区儿童主任、法律援助律师联合向检察机关移送该线索,合力来完成保护接力。九龙坡检察机关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支持小清奶奶起诉,撤销小清母亲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小清奶奶为监护人。获得区法院判决支持以后,小清向法院起诉要求母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要求提高抚养费标准,也获得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将之后的抚养费提高至每月1000元。宣判后,双方服判息诉,本案已生效。

案件虽然已经了结,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还将持续下去。检察机关与法院共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检法两家共同将小清纳入困境未成年子女帮扶计划,联合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并后续跟进帮扶小清的学习生活,同时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持续推动落实对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就学安置、跟踪监督等工作,普及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通过“老杨群工”+“莎姐”机制,未保工作实现有效下沉基层,实现多点布局,对需要帮扶的未成年人建立帮扶措施。在帮扶过程中,“老杨群工”和“莎姐”充分了解帮扶对象的生活经历、性格特点、家庭关系,为帮扶对象精准画像,同时依托社区、学校等,全面健全完善动态信息台账,并按照保护、关爱、帮扶三种类别实施分类管理。

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为切入点,我区还依托公益诉讼观察员发现相关线索,保护未成年人,并积极常态化开展“莎姐大普法”,其开发的普法动漫视频、动漫法治课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法治课三等奖、“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及“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优秀作品奖”等荣誉,深受学生欢迎喜爱。

延伸多条“保护”线 夯实拓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2022年10月,区检察院综合未成年涉案人小何(化名)的犯罪情节、认错态度等情况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小何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2023年4月,考察期满后,区检察院对小何作出不起诉决定。

经综合分析,小何的家庭环境不和谐、亲子关系不融洽,双方缺少理解与认可,小何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得到父母的及时预防、管教和制止,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九龙坡检察机关针对上述原因分析,在对小何进行监督考察的同时,制定个性化的《督促监护令》,组建起由检察官、专业社工、家庭教育指导讲师、社区工作人员组成的督促监护团队,从“学会理解孩子面临的困境”“青春期问题的六个层次”“探寻父母自我成长之路”“重新找到成长动力”等主题由浅入深地对小何父母进行系统的督促与指导,帮助小何父母深刻反思监护缺位问题,配合做好后续帮教工作,定期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充分了解小何的兴趣爱好,帮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并督促完成,与小何一同参加活动并正面引导戒除不良行为,远离不良朋辈影响。

“莎姐”检察官通过“莎姐云课堂”在辖区学校进行法治教育。

期间,原本关系紧张的小何父母二人也在这个过程中冰释前嫌,共同关注小何的成长,为小何发展兴趣爱好带来了巨大的安稳与力量。小何重获亲情与信任,在帮教期表现良好,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顺利度过帮教期,他创作的作品在本地获得冠军大奖并公开发表,后续还将出国深造。

据悉,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向“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区关工委、区妇联、区教委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在未成年人社区观护基地引入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积极向涉案家庭开展教育行为矫正、亲子关系改善、家庭跟踪指导等专业工作。

共同构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强堡垒,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仅需要家庭的帮助,更需要社会的支持。

为此,九龙坡区延伸多条“保护”线,夯实拓展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不仅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开发强制报告APP和小程序,拍摄全国首部强制报告公益宣传片《聚光》全网宣传推广,还开展多场强制报告制度宣讲会,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工作纳入辖区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通报机制将强制报告线索发现延伸至村、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

2022年9月,全市首家“莎姐”困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基地在九龙坡区揭牌。

同时,“检察+民政”双引擎启动,助力打通联动保护的“最后一米”,区检察院与区民政局会签《区“莎姐”困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基地工作办法》,依托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莎姐”困境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基地,共同建立信息通报会商、合力加强监护保护、共同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协同关爱帮扶、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未保队伍建设联动等多项机制,向辖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综合司法保护。

记者 冉冉 本组图片除署名外由区检察院供图


a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