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从严控制增量,各央企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
2024年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会议认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正式启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是打赢防范非法集资“人民战争”的治本之策。2024年6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届时,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监管局和金融机构将推出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系列活动,开展以案说法,强化以案示警;公开典型案例和作案手法,揭示涉非骗局;加强防非法治宣传,普及防非理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套路运”“套路贷”等各类形式诱骗贷款的风险提示
近期,有诈骗团伙虚假宣传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借助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心理,在网上发布“高薪招聘”“实习”等虚假信息,如成立空壳货运公司,用精编的话术诱导应聘司机申请贷款购车“入职”或缴纳加盟费,应聘司机提车后却遭遇接活难、退车难、退款难,最终未获得预期收入却背负大额债务。类似骗局还有假借招聘之名诱骗求职者以职位需要、培训费、材料费、保证金等名目收取各类费用,甚至诱导求职者通过贷款平台贷款支付相关费用。在此提醒包括求职者在内的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审慎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官网、社交媒体等多方面途径对招聘信息进行交叉验证,拒绝各类广告话术诱惑,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高薪酬待遇、高回报承诺、贷款购买货车“零首付”等保持警惕。审慎评估自身还贷能力,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办理贷款业务。二是订立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辨别合同实质,区分借款合同以及租赁、买卖等一般民事合同,认真、完整阅读包括权利义务、应付费用、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在内的所有条款,充分了解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警惕不断花样翻新的格式条款陷阱,不在他人的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订合同,不随意授权他人代为办理,防止误签、误贷等导致财产损失。三是办理贷款前要确认贷款机构是否具备放贷资质。银行保险机构应具备金融监管部门发放的相关许可证,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金融许可证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许可证信息。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应具备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或者认可的业务资质,且在经依法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消费者应关注相关机构金融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明确的业务范围,避免从不具备放贷资质的机构办理贷款或者具备资质的机构超经营范围办理贷款。在接到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电话时,如实回答问题,避免在他人诱导下提供不实信息。四是使用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及其他线上平台时应谨慎操作。使用互联网平台贷款时应认真阅读页面上的提示内容,明确相关法律后果,审慎进行人脸识别或电子签名。在使用电子平台购物或进行其他操作时,留意默认勾选选项,不轻易勾选“领取保障”“自动续费”等选项,避免因为一时大意而开通平台关联的贷款业务。五是警惕“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注意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警惕不当诱导,拒绝过度负债,培养理性消费观念。贷款合同签订后,应当珍惜个人信用,按时依约还款。
消费者如发现涉嫌诈骗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月18日,“2024年重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文化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市委金融办主办,九龙坡区承办,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相关市级部门、区级部门和金融机构参加。
活动现场,参展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向广大市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金融知识政策法规,同时主办单位精心编排和组织的“防非处非”题材的文艺演出吸引了众多市民观看,通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形式生动直观地以案说法,揭示涉非骗局,把“打非”相关法律知识和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呈现给现场群众,生动形象地传递出此次宣传月的主旨。
华岩镇政府组织辖区居民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讲
铜罐驿镇政府组织下辖村、社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广大群众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的,可通过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金融安全卫士”进行举报或通过信件、电话、上门举报等多种方式向区打非办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23-68788560
来源 | 区打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