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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打非月报(2024年第1期 总第6期)

发布日期:2024-01-10 17:04


【条例解读】

①金融管理部门定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②非法集资人定义:《条例》所称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③防非处非原则:一是坚持防范为主;二是坚持打早打小;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四是坚持稳妥处置。

【要闻速递】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出席会议。会议强调,明年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经济工作。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要统筹化解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非法集资套路多,还请明辨是“非”。12月22日,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中国经济网策划推出系列宣传教育短视频节目——《明辨是“非”》,以各类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例为主要题材,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普及和风险警示,提升全民“防非”意识和能力。

·“臻纪文化”案件信息登记核实。近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发布“臻纪文化”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登记核实公告。集资参与人搜索进入微信小程序“臻纪案信息采集”,即可按照小程序中的“操作指引”注册登录并完成相关信息填报。特别提醒:湖南、湖北、江苏三省的集资参与人须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核实;需线下咨询或者经法院工作人员通知需要进一步核查的集资参与人,在信息登记核实期间内工作日的周二到周三前往渝中区人民法院(渝中区经纬大道513号)“臻纪案”接待窗口进行线下办理;基于案款集中批量清退的需要,请集资参与人提供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的I类银行卡(湖南、湖北、江苏除外),并提前向银行核查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风险提示】

近年来,一些不法个人、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非法集资。在众多养老类非法集资案件中,大多数投资者是中老年人,他们被诱导投资所谓的高额回报养老项目,最终不仅遭受经济损失,还受到精神伤害。

打着“养老”旗号的非法集资案例主要表现为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享受“旅居养老”为名,诱骗老人,非法吸收资金。此外,还有以提供“以房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不法分子通常以老年人为作案对象,瞄准的是老人们的房子,他们假借国家“以房养老”政策名义虚构保险理财项目,获得老年人信赖,再设置复杂合同架构,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委托合同等,让老年人难以识别其中套路,进而忽悠老年人将房产处置权交给“理财公司”。签了合同的老年人刚开始还能获得收益,等不法分子卷钱跑路后,房子也将被强制过户,导致钱房两空。

【打非动态】

2023年12月3日,区财政局(区打非办)会同区委政法委在区财政局301会议室主持召开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进度推进会,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钢运专班相关负责人参会。会上,相关单位阐述了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处置过程中的堵点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会议强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单位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非法集资存量案件的处置进度,切实减小集资参与人的损失。

2023年12月13日,九龙街道召开“全民防非暨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抓实隐患排查,要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行动。要抓实宣传教育,精准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要节点开展差异化宣传,引导广大人群远离非法集资,共筑防非处非防线。


来源:区打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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