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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网约车人车不符等情形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发布日期:2023-10-09 09:59

(配图来源于网络)

九龙融媒讯(记者 黄秋彤)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指导各地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该标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判定标准》,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这几种情形下会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其中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备案)事项和有效期经营的;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或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通俗地说,就是无证网约车平台和人车不符的网约车都是重大事故隐患。

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或虽设置“一键报警”但无法正常使用的;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也会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