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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行政执法人员持器伤人

发布日期:2023-05-26 15:36

 来源: 北方之声

网传4月29日,重庆九龙坡区农业综合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一名执法人员,与商铺老板发生口角竟回家拿了两把菜刀,返回现场持刀伤人(面部)

当地警方第一时间接警处理,因为伤情鉴定需要90天的最终结果(按规定损伤导致并发症需要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伤者家属表示无法接受的是,事发后伤人者仍在上班,那媒体报道之后,重庆九龙坡区农业农村委发布通报称,情况基本属实,立即责令该工作人员陈某依法配合调查,警方已受案并传唤当事人。

目前官方通报确实没有被停职,正在等对方伤情鉴定后怎么处理。

政务处分方面的主体责任应处分的必须处分,应该问责的必须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