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冉冉)近日,区公安分局办理了多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其中甚至有上网课的中学生因出租名下微信号等网络交友账号供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使用,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2022年12月29日,区反诈中心从浙江警方处获得线索,当地一名群众遭遇诈骗,案件关联到我区居民小骆的微信账号,属地二郎派出所随即将小骆带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原来,最近几个月,就读于我市某中学的高二学生小骆一直在家中上网课。因为网课软件会员需要支付费用,不想让家长出钱的他,有了趁在家网课找一份网络兼职的想法。2022年12月21日,通过社交平台,小骆找到一则“代挂QQ和微信,一天200至300元”的广告,他觉得很合适,“代挂而已,也不耽误学习、生活,收入还不少。”添加对方预留的QQ号后,对方告知只需将微信交给其登录使用。
然而,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后,小骆并没有得到所谓的两三百元日结工资,对方以“老板跑了”“业务量太少”为由,只向其支付了20元。小骆感到“有点得不偿失”,便不再与对方联系。
办案民警张楠阳对小骆展开了严肃的法制教育,小骆听了民警的分析后,才恍然大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只是遇到了不正规的兼职招聘,更可能在无意中成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张楠阳介绍,在微信群和QQ群中经常会看到的微信租赁广告,你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只需要出借自己的微信账号,每天就能从上家那里结算佣金。然而,租来的账号往往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诈骗,诈骗分子看中的就是学生群体已实名且无异常交易的账号。这些租来的微信账号除了被用来实施诈骗,还很容易被诈骗团伙用来“洗白”手上的赃款,逃避监管部门和警方的追踪。
警方提醒,切勿为一时贪念、蝇头小利,就将自己的QQ号、微信号出售或出租给他人,被诈骗团伙用于进行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被骗钱款难以追回等严重后果。网课学习期间,家长要监督好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不要轻信网络上拿着诱饵故意搭讪的陌生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交网络账号、银行卡等信息,同时要充分关注孩子用网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问题,为孩子上好网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