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渝九检民公告〔2022〕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21年9月27日,邓清伦、杨勇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团结水库附近的大溪河八龙桥湾湾池水域(属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区域)采取电鱼的方式捕捞水产品2.74千克,造成生态资源减损,生态系统遭到侵害,可能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6号
联系电话:63426180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28日
